如今,集团“电驴一族”越来越多,不少员工骑着电动车上下班,在园区灵活穿梭。但看似方便的电动车,安全问题却令人担忧。“电动车起火爆炸,18秒烧掉一个家”“惹祸电动车40秒内连爆30次”等新闻屡见报端。电动车“上楼”引发多起安全事故,却依然屡禁不止。针对此乱象,近日出台的新规又加大了处罚力度。
新规出台,最高罚一万
日前,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,2021年8月1日起施行。其中,有一条与电动车“骑士”息息相关。
“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,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”。
需要解释一下的是,《规定》中的“高层建筑”指的是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(包括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)。其中,高层住宅建筑,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;高层公共建筑,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,如宿舍建筑、办公建筑、商业建筑、体育建筑、医疗建筑、旅游建筑等。
所以,并非摩天大楼才是“高层建筑”,园区宿舍、居民小区住宅楼、“农民房”都属于“高层建筑”范畴,都是电动车的“禁足”区。
虽然公安部于2017年12月发布了《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知》,明确规定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,但依然有不少人“顶风作案”,不仅私自充电,还经常过充。此前,记者就曾在龙华园区周边的小区看到过电动车在楼道扎堆的场面,有些住户为了给电动车充电,把电线都拉成了蜘蛛网。想必大家也和我一样,经常能在生活中见到类似情景。身边长期潜伏着这些“不定时炸弹”,万一出事,后果不堪设想。
如今有了这道“处罚令”,希望大家哪怕出于规避高额罚金的目的,也要把电动车安全停放问题重视起来,千万别心怀侥幸。一旦因为电动车乱停放引发严重后果,不仅要交罚金,还有可能要被行政拘留,严重的甚至可能入刑。2018年5月29日,福田区福保街道宝田苑A栋10楼发生一起因电动车充电短路引发的火情,虽未造成人员伤亡,但此次事件中过失引起火灾的住户曾某、乐某分别被行政拘留15日。所以,还在违规停放的电动车主,请听一句劝:“你从此可都改了吧。”
预防起火,“骑士”需注意
虽然又是老生常谈,但总有大大小小的电动车火灾事故频繁发生。为了将隐患消灭于萌芽,记者不得不再次提醒园区骑士们注意以下事项。
1、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,使用前看清产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书操作,选择与电动车、充电器、电机型号相配套的电池。
2、电动车的普通电池使用年限为1.5年—2.5年,所以建议大家定期更换电池,定期清理充电设施,保证正常散热。
3、经常检查电动车的电路插接点,防止接触不牢引起接触点打火、发热,避免线路老化、磨损而造成短路、串电事故的发生。
4、保证电动车的充电时间,不宜过度放电、过度充电。不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、从室内拉“飞线”为电动车充电,充电线路不要裸露在外,严禁雨中充电。
5、在电动车行驶过程中,起步、爬坡时应该脚蹬助行,防止启动电流过大、机件长时间超负荷工作,引起电机线圈、线路、电瓶和调速器的过热损害。尽量避免在雨天、积水路段行驶,以防电机进水,充电时短路着火。另外,在高温天气下骑行之后,要把车子放在阴凉处,等车子以及电池的温度降下来后再充电。
记者 邴雪
公共安全,人人有责。